他们面前摆着一个圆球。
“这是个什么玩意儿?”一人凑近了瞧,他看到黑红色污渍间似有青色砂纹,可是烛光昏暗,实在难以辨认。不过这圆球形制简朴,只有一拳大小,上面隐约能看见古代纹饰,只是沾染着一层黑红色污渍,难以看出材质。
“青铜?”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说出了自己的猜测。
另一人拿起桌上的一柄铁尺,先是捻了捻黑色的胡须,然后弯下腰来,小心地刮去圆球上面的一层污渍,露出了下面的铜色和青色铜锈,看来这确实是一个青铜物件无疑。可它上面为什么覆盖着这么层东西,像是未干透的泥,闻着有一阵腥味,从污迹的新鲜程度来看,它沾在球上大概只有一两个月。
“那这黑色是什么?”终于有人忍不住发问了。
众人面面相觑,实在瞧不出这铜球上面覆这一层什么东西,黑须之人用一手的食指从铁尺上刮下一些污渍来,放到鼻子前嗅了嗅,顿时面露恶心之色,他张口正欲说话,一道简短犀利的声音抢先打破了沉寂。
“是血。”
一个穿着靛色曲裾深衣的高挑男子闯进堂间,说话间他已找了张圆木椅坐了下来,又对那围着铜球的三人叹息一声。
“血淤则紫,血枯则黑。”
在雾梨镇的黑市,可以向商人购买任何物件,这是在京兆上国地区人尽皆知的。之所以有这般自信,这完全要归功于一个特殊的江湖群体-武装商人,他们人数庞大,聚结起来控制了京兆上国、秋容和白郇地区的黑市贸易,而这层黑网的中心,正在京兆西部、缃湖南畔的雾梨镇。
因此,武装商人商会又被称为‘雾梨会’,当然,这个名号也只是商人们与江湖、武林人士打交道时才会用到,如此做法,大概也是因为他们的身份特殊,介乎于豪迈仗义的武林群雄与势利商人之间。商人这个字眼可以对任何人讲,但到了武林人士面前,人家拿出来的都是‘青霯渊’、‘天枢府’、‘圣君堂’这类大气磅礴响彻海内的名号,而‘武装商人’的旗号打出来,在武林人眼中就有些泛着低陋的味道了。
正巧雾梨的名号不俗不滥,很有雅味,武装商人们独霸此地多年,亲手缔造了这京兆第一镇的繁华,理所应当地借来用上了。
果不其然,在不明就里的武林人士面前,‘雾梨会’这个名号常常令得他们肃然起敬,商人们也觉着颇为自得和受用。
说回这雾梨镇的黑市。
只要天下间存在的东西,都能在这里下订,如果时机巧了,遇上商人们手里正好有这物件,就能直接买到;如果没有也没关系,只要你肯花钱立契下订,他们就会派出武装商队,踏遍天下来为买主寻找商品。
同时这也与赌博无异,买卖双方都需要承担极大的风险,因为这天下间没有绝对能寻找到并且带回来的商品,而需要出动武装商人寻找的奇物也一般藏匿在凶险之地。没有金刚钻可揽不了这瓷器活,所以武装商队中通常会有许多武林好手,当然也会配有熟悉山川地理的山水家、占物观星的风水师、厨娘杂役等等,甚至还会有盗贼安插其中。
当然,托付武装商人需要不菲的订金,而当物品被找到并带回后,买主需要支付更庞大的尾金。尽管代价高昂,但是雾梨的黑市里重来不乏购求各种神秘物品的买主。
而这一青铜球体正是三个月前由一个神秘买主来信购求的物件,信里写着订金的收藏之处,另外的还附有这个青铜球大致的藏址...
围在青铜球旁的三个人听说这上面覆着的污渍竟然是枯血,无不露出惊讶的表情,这血要在青铜球表面覆盖满一层,怕不是要将其浸在血池子里才行,这东西究竟经历了些什么可怕的事情。三人朝那男人躬身行礼,他们面色凝重,张了张口又闭上了,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他们期待着刚刚进来的男人能够给他们一个解释,或者更多一些信息也行。
可那男人只是摆了摆手,示意让那三人先出去,而那三人心里的好奇未解,虽然略有不甘,却仍非常恭顺地行了礼,默默离开了这个房间。
男人站起身,慢慢行至灯台前,从袖中抽出一片纸折,利用烛火点燃,而后又踱回桌子旁,点燃了桌上的灯盏。
他没有坐下,而是又慢步走到房间另一端的大书柜前,从其中一个格子上取下一个方盒,盒子是沉甸甸的乌木制品,十分名贵,却没有上锁。打开后里面躺着许多密信,男人取出最上面的一封信,就合上木盒将其放回原位,他一边打开信封,一边走回桌子旁坐下。
自那覆满血污的青铜物件被那人带回后的每一个夜晚,他都会翻出这封信来看上几遍,在灯火的映照下,能看见信的抬头书有着他的名字:李終煦。
“听说出商的八十五人只有一人回来。”
“是啊,那日我就在城门堂口里做工,见那人一身的血渍,结痂的伤口数不清,跟个死人已没有两样了。交了那物件,就一头栽倒在地上,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五日,听说到现在人还没醒来呐!”
“真不知他们这趟出去遭遇什么…”
“往日出商正常的也就死伤一二,最危险的是遭遇潼颻对战,那也很少有过半数的伤亡,而此次出动的是老商队,却死得只剩一人归来…”
“啧啧啧,我以前还想着在这商队里面是件多好的事情呢,虽说待遇、报酬都非同一般,可这也太过危险了,一趟出去小命都给搭上了,有钱没命花,日日提心吊胆的,这还不如我们的小日子过得舒坦呢。”
……
在缎桥街的黑市堂口里,几个年轻的伙计围在一盏枯灯旁细声谈论着这件最近传得沸沸扬扬的大事。而蒙绪却坐到另一边更加明亮的灯火下,手里捧着一本残书看得入神,全然没有在意那些人的话题。
这堂口分为内外堂,外堂做着正经买卖营生以掩饰门面,同时连接着男子寝间。内堂则做着见不得光的黑市生意,也连接着女子的闺间。几乎所有的武装商人堂口都与此类似,虽说连年战乱,官府也没闲暇心思来管,但黑市生意和种种勾当还是放在暗地里进行让才能让他们心安。
这间堂口的理事是商会里有名的母夜叉红葡,她带着一众女客住在内堂,平日里伙计们都不敢随便进那内堂,倒是女客们经常穿梭在内外堂间,负责引客和堂口间的联系。
“喂,你这家伙怎么老捧着一本破书啊。”一名靛衣女子由内堂走出,正看见一个人独坐灯下看书的蒙绪,上前毫不客气地招呼了他一声。
这突如其来的招呼声把蒙绪从书中的世界拉了出来,他回头,看见那女子正站在他身后注视着他。“高夕?这么晚了怎么还到外堂里来?”
那叫高夕的女子上前来夺过蒙绪手里的书,拿到手里一看,残破的封皮上依稀能辨认出三个大字:地博物
果然又是这本破书,高夕心里念道,不明白为什么蒙绪如此稀罕这么一本破书,自他从一个乞丐手里买了这本书,就似着迷了般一有空就翻来看,现在这书又比她上次见到时残破了不少。她毫不在乎地将书抛了回去,一边走向堂厅的中心,这时候那几个围聚在一起的伙计也注意到她,说话声渐渐小了下来。
高夕与蒙绪关系亲近是堂口里人尽皆知的事情,大家看在眼里,心照不宣,谁都知道高夕对蒙绪这小子有意思,可蒙绪却不知道是假不知还是真懵懂,对破书烂经的兴趣比女孩子还要高出许多。
高夕的脚步停在堂厅的柜台前,她将手肘撑在台面上,身体斜倚着,直等到听不见一句话,她才缓缓开口说道:“商会里来夜鸽来信,每个堂口挑出伙计或女客三人,明日赴缃信街总会堂。”
“是去参会?”一伙计问。
高夕没有看他,从柜台上抄起一坛未开的酒,揭了封就灌下去满满一口。
“那…”几个伙计欲言又止。
“说吧,这次是去做什么?”蒙绪放下手里的书,认真地问。
高夕斜睨了他一眼,用手袖拭去嘴边的酒水。
“要组建新的商队。”她面带喜色环视了一圈,目光又回到蒙绪身上。
“出商。”她说。
要搁在往日,能与高夕这样的美人相伴出商,众人都是求之不得的。但是自从那事传入这间堂口,众人对出商的态度瞬间翻转了,现在在他们面前提起这个词,已完全与出丧无异。
伙计们无不感到为难,一个个都愁眉苦脸的,高夕的目光却从没从他身上移开。蒙绪被盯得直渗冷汗,他犹豫了片刻,眼神中显露出一丝犹疑。
确实,最近有一个传闻流传在各个堂口间,据说两个月前出商往秦雍山的一队武装商人,八十五人出得归者只有一人,那人回来时浑身鲜血淋漓的,连一匹马都没有,竟是一步一步走回来的,到了雾梨外郭的石墙下就晕死了过去,幸得有人认出这是商会的人,才把他连同那件不详的商品一同送了回来,至今此人依旧卧床养伤,尚未苏醒。
大家都觉得传闻十分吓人,之前还未知真假,但今天商会居然会向底下的堂口召集人手急着组建一支新商队,也就侧面证实了传闻的真实性。蒙绪虽也害怕,但他总不甘心就这样一直在这间小小的堂口里当个跑腿的杂役,这一次总会难得向下面要人,如果不放手一闯,恐怕永远都没有机会了!想到此处,他最终还是慢慢抬起了右手。
她终于满意地一笑,抬起酒坛又灌下一口。
“好!”高夕一拍桌板,露出微笑,“我,蒙绪,已经有两个人了,还有谁愿意参加的?”
其他的伙计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面色为难,脱离小伙计的身份进入商会核心的武装商队,这在以前都是他们求之不得的事情,可以往挑选商队成员哪里轮得到他们这些小喽啰们,都是从江湖上放出通告,从众多江湖人中筛选数月才能完成。如今总会如此轻易地将这个机会放到这些小喽啰的面前,让他们自己选择,他们却又有了抗拒之意。
或许人就是这样奇怪的生物,难以得到的东西才会让人梦寐以求,一样东西变得唾手可得之后就变得没那么重要了。
相较于出人头地的机会,还是自己的小命比较重要。
伙计们很快就权衡完毕,纷纷摇头表示不愿去冒这个风险。
“你们还是男人嘛,一个不知真假的传闻就把你们吓成这样,瞧瞧你们那副德性。”高夕对这些胆小怕事的男人嗤之以鼻,就连蒙绪这样看上去弱不禁风的草杆子都能迈出这一步,这些平日里牛皮吹上天的家伙临到阵前却那么快就怂了。
一个伙计真就认了怂,低声嚅嗫道:“那个......我们还是觉得命比这钱还有名要重...重要。”
“对呀,再多的钱也得有命花才行啊!”一人理直气壮地附和。
“说的是啊,我就觉得这亡命钱总不如这打杂赚来的小钱踏实。”
见这一个个怂蛋还怂出了一大堆理由来,高夕白眼一翻,也懒得劝诱他们了,直接叫上蒙绪就往内堂里面走去。
“蒙绪,跟我去和葡姑说一声吧,以后你就不要和这些怂货们混在一起了,他们连女子都不如。”
说着,高夕翻开帘子进了内堂。
蒙绪将那本地博物卷起收到怀里,对那边的几个伙计招呼了一声:“那,我就先告退了。”
“蒙绪啊!”伙计中年纪最大的一个大叔突然出声叫住了蒙绪,待蒙绪回过头来,他才开口继续慢言劝道:“你听我一句话,这一次临时召集队伍,怕是传闻中的那件事还没完呢。你也听过最近传开的那件事了,既然你选择掺和到里面去,就当以小心为上。”
蒙绪感激地点头:“嗯,庚叔,我会小心的,等出完商回来有了钱,就请你和大伙喝酒,喝好酒。”
叫作庚叔的男人微微颔首,提起茶碗一敬,“好!我在这等着你的酒啊!”说完以他干酒的气势直将满碗茶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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